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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生态环境犯罪的规定?

241 2024-01-03 21:27 admin   手机版

生态环境犯罪,即一切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的犯罪。

常见生态环境的犯罪类型

1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序用电的目标主要集中在电力和电量的改变上,一方面采取措施降低电网的峰荷时段的电力需求

5非法采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序用电的对象主要指电力用户的终端用能设备,以及与用电环境条件有关的设施。

6破坏性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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