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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征收生态林补偿标准?

118 2024-01-06 10:43 admin   手机版

一、山西省征收生态林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一样吗?

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都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安排。

生态保护补偿主体是受益者,而生态损害赔偿主体是损害者。生态保护补偿通常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市场交易等市场手段,让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而生态损害赔偿通常采用生态环境修复、货币赔偿等方式,让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

三、生态林补偿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四、生态补偿怎么发放?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是因划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补偿对象是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具体分为五种:

一是责任山、承包山是农户的,补偿对象是农户;

二是未经租赁或未经承包是村集体林地林木的,补偿对象是村或村民小组;

三是依法签订了林地林木承包或租赁合同的,在合同期内,补偿对象是承包者或租赁者;

四是国有、集体林场的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国有、集体林场或其林地林木承包者、租赁者;

五是执行谁种谁有政策但未与林地所有者签订合同的补偿对象为经协商(协议)确定的对象

五、农业生态补偿含义?

农业生态补偿意思是指如何通过经济手段优化生态环境资源的配置,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的效率与福利。

六、生态补偿是什么?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生态补偿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见,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补偿条例将明确实施生态环境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领域、补偿办法,确定相关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细化流域、森林、草原、湿地、矿产资源等各领域的实施细则。

八、辽宁生态补偿标准?

为体现生态补偿的科学合理性,以反映16个县森林资源的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作为测算指标,综合考虑这两项指标重要程度,分别设定0.7和0.3的权重,以此测算对各县的补偿资金额度。

同时,为建立生态建设与保护权责匹配的约束机制,设定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程度两项指标,作为核减补偿资金的依据。其中,水质污染以县域内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考核指标,水土流失程度以强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增加率为考核指标。这两项指标均以2007年为考核基准年,每年由省环保和水利部门负责对各县实行监测并提供考核评价结果,省财政以此为依据相应核减各县当年的补偿资金数额。如出现重大水质污染事件,将取消当年相应县的补偿资金,直至恢复达标。

一、补偿资金计算公式

对各县的补偿资金计算公式为:

某县补偿资金=省财政补偿资金总额×某县森林资源指标占16个县森林资源指标比重-某县水质标准降低核减额-某县水土流失程度加剧核减额

计算公式说明:

省财政补偿总额:从2008年起,每年拟安排1.5亿元。

某县森林资源指标占16个县森林资源指标比重=(某县有林地面积×0.7+某县森林蓄积量×0.3)÷(16个县有林地面积×0.7+16个县森林蓄积量×0.3)

某县水质标准降低核减额:按县域内各水环境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相应从应补偿资金额度中扣减10%。

某县水土流失程度加剧核减额:按县域内水土流失强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增加率每加剧1个百分点,相应从应补偿资金额度中扣减10%。

二、补偿资金下达和管理

从2008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年初根据省相关部门对16个县上年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程度考核评价结果,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将生态补偿资金直补到县。

省财政生态补偿资金属财力性补助,根据生态建设和保护主要以基层为主的实际,此项资金要重点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及社会事业发展,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车辆购置等支出。

相关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结合其它相关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年终前要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上报省财政厅。

九、什么是生态补偿?请简述生态补偿制度的构成?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狭义的生态补偿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见,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补偿方式

1、根据补偿的具体支付方法,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如补偿金、奖励金、补贴、税收减免或退税、贴息、加速折旧等;实物补偿,如给予受偿主体一定的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增强其生产能力(生态移民补偿是典型);智力补偿,即给予受偿主体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政策补偿,即给予受偿者优惠政策;项目补偿,即给予受偿者特定生态工程或项目的建设权。

2、按照补偿基金的来源,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典型的是碳汇交易;生态认证或生态标识,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以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来购买经认证的生态友好型产品,这实际上相当给生产者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付了费;直接的公共财政支付,如对财产权人进行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物资源保护等的行为直接给予资金补助。

十、生态补偿是什么呢?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狭义的生态补偿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见,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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