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
矿山地质构造和生态环境信息都包括哪些内容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开发和利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现,尤其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最为明显。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强度大规模开发阶段。面对沉重的环境历史欠账和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发展态势,环境问题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主要是通过调查和评价,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恢复与重建矿山生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等提供基础科学资料和依据。
找矿类的国土资源调查报告怎么样写?写作的大纲也行
常德市矿产类国土资源调查报告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常德市素有“非金属之乡”的美誉。已发现的矿产近百种,一些非金属矿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如石膏保有储量19.3亿吨,居全省第一位;磷矿保有储量13.59亿吨,居全省第一位;石英砂资源储量2694万吨,居全省第一位;海泡石资源储量410.2万吨,居全省第二位;芒硝保有储量14449万吨,居全省第二位;岩盐保有储量21567万吨,居全省第二位;石煤保有储量55亿吨,占全省第二位;雄磺、膨润土探明储量占全省总储量的100%,金刚石占全省的95.5%。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不断重视矿产资源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以非金属矿为主体,以能源、金属为两翼的矿业发展模式,已初现雏形。2005年,我市矿业总产值达 亿元,以矿业为支撑的建材、化工和煤炭工业,成为我市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产品深加工已初步有所发展,临澧湘福石膏矿在国家的支持下,加大投入,扩大生产,今后五年将持续投资5个亿,基本建成矿产品开发的从开采原矿到初加工成半成品、成品的“一条龙”产业链。去年,石门县矿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2%,澧县矿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
我市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但矿种单一、规模矿床少、可直接开发利用的少,目前已开发利用的仅40多种。同时,由于多年来的矿业权行政无偿授予、盲目开发,“大开采、小加工”,资源利用粗放低效,有的资源破坏浪费严重,已近枯竭,有的资源开发一直未能形成规模,未能形成产业优势,“优的不优,短的更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是矿山企业规模偏小。我市大型矿山开采企业规模以上仅1个、中型以上仅5个,其余 550余个均属小型矿山,矿业缺乏规模效益,且众多的小矿山严重扰乱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如石煤、石膏是我市的优势矿产,全市52家石膏矿,年产矿石195万吨,人均年产量仅0.076万吨; 全市76家石煤开采企业,设计规模在年产3万吨以上的仅有35个,还有11家石煤矿年产量在2000吨以下。有的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小,却超能力的圈占资源储量,如澧县永兴石膏矿占用经济基础储量727.9万吨,年开采能力却只有10万吨;澧县昌达石膏矿占用资源储量1389.9万吨,而年产量仅18万吨;澧县文安钢铁有限公司杨家坊铁矿,占用资源储量1477.06万吨,圈占矿区面积7.1平方公里,而年产量仅20万吨。石门东山峰的磷矿区是我国的四大磷矿区之一,却没有一家集开采和加工一体的规模矿业等等,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严重不适应,出现了一大批“大储量,小规模”的矿山企业。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缺乏科学性。2003年,市县两级均完成了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但规划有些脱离实际,对矿产资源开发长期规划研究不够,没有科学的可操作性,导致规划是规划,开采是开采。尤其是我市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没有专项规划,如石膏、磷矿、石煤、石英砂等,开发、开采的随机性、随意性较大,没有总体战略上的发展考虑。在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对如何发展优势矿产资源产业,如何对全市的优势矿产资源进行合理而科学的项目分区布局等,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听取专家意见,没有全局性的长远发展战略。
我市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走在十字路口,要充分发挥矿业优势,做大做强产业和规模,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手段,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
二是资源利用粗放低效。我市的矿山企业以买原矿和初级加工产品为主,品牌产品不多、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除盐和少量石膏产品、特种水泥外,原煤、石膏、铁矿、磷矿等矿产均以原矿出售,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几乎没有提纯、改性的生产工艺,更谈不上超细粒产品(纳米级)的开发利用,潜在的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如铁矿、磷矿、石膏资源储量大,矿山企业多,但没有一家铁矿加工企业;大量的磷矿销到湖北等外省,本地区的磷肥厂却要为买不到矿石担忧;我市还没有一家石膏深加工企业,目前主要是卖原矿,一吨石膏矿以每吨20至30元的价格外销,外地深加工后的价格可达1000多元/吨,大量的一级膏几乎是被低价倾销。
三是优势矿产资源保护乏力。矿产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耗竭性的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意向投资者,不设“门槛”、不讲条件,不惜代价的引进,只注重短期效益,为引资而引资,出现了大量小型企业圈占大量的储量,“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现象。在政府放开政策的前提下,矿山企业抱着“采完赚够就走人”的思想,贫中采富、采易弃难、采厚弃薄,或不按采掘规程掠夺性开采,资源破坏浪费严重,造成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留给当地百姓和政府,“企业赚钱,政府买单”。长期以来,正是由于不注重对优势矿种开发利用的保护,追求短期效益,只重开采,忽视综合利用,忽视科技投入,忽视老矿山的深边部找矿,资源耗竭快,接替资源不足,资源利用情况相当紧张。如储量占世界第一位的石门雄磺矿目前已近枯竭;以办矿产品深加工为由引进的“外资企业”澧县文安钢铁有限公司、石门神瑞矿业有限公司等,在优惠获得采矿权后,仍只买原矿,掠夺式开采;澧县新澧化工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5万吨,目前实际生产能力已达每年80万吨,大量消耗资源、地下水,属典型的掠夺性开采。对优势矿产资源的保护不力,将对我市矿产资源的后续开发利用形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四是矿业执法难度大。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由以前的一个局,改成目前的市国土资源局2个科或县局1至2个股,矿产资源管理的人手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不够。尽管国土资源部门出台了矿山企业年度检查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储量核查检测制度、矿山闭坑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但以“发证代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澧县是我市仅次于石门县的矿产资源大县,县国土资源局仅一个矿产地环股,要承担矿管、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四大职能,面对138家矿山企业,监督管理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同时,由于矿产资源的赋存的隐蔽性,一旦日常监管不到位,很难及时掌握矿山开发利用的现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取证相当难。违规干预矿权交易、越权处置矿业权、非法转让、干部入股采矿等现象仍然存在,市场配置矿业权的比例还不高。对于一些县级发证权限的砂石矿,有些地方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还在越权发包;一些采矿权人任意转让采矿权等,当触及地方利益或涉及地方领导个人利益时,地方的干预往往使查处工作有始无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