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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征地补偿分配的文件?

116 2024-01-15 11:15 admin   手机版

一、安徽省关于征地补偿分配的文件?

1、刚出生的不久的新生孩子:只要具有当地的户籍就享有分配权利;

2、后迁入人口:有些人的户籍是在征地之前就迁入的,只能得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因为他没有长期进行劳作生活。

3、大中专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这两种分配对象在上学和现役期间,户口有迁移的情况,也是可以享有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4、婚入人员:应按照户籍所在地来决定是否享有分配补偿,但只能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5、迁出人员和死亡人员:如果是在征地之后才把户口迁移到别的地方或者才发生死亡的,可以享受土地补偿费;如果是全户迁移或者全户死亡的,他们的土地将被依法回收,其他相关的亲属没有享受补偿的权利;

6、在农村有户籍但长久在外生活的,没有分配权利;

7、享有国家供养福利的人员没有分配权。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会计处理?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则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三、矿产资源对当地村民如何补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之规定,结合你所述情况,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村民房屋及田地损害的,矿山企业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二、根据《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的相关规定,对采矿活动造成房屋损害的,按损害程度评定等级,分别以拆迁、原地大修(重建)、中修、小修四种等级处理,未达到小修以上等级的留观处理(暂不修),对上述四种情况的房屋补偿参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08〕3号)之规定执行。《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及《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采矿损害赔偿标准有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房屋受损方可根据房屋受损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两规定,对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予以判断。

三、根据《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农作物及其他种养殖业补偿适用如下标准:(一)对因采矿影响造成稻田无法耕种,并经矿山企业现场勘察,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可的,按补偿产量标准和补偿价格标准计算产值并扣除生产资料等成本费计算补偿费。(二)矿山企业采矿影响农田种植水稻时,应改种旱作物或其他宜种作物,改种后减少的种植收益,由矿山企业予以补偿。有条件耕种或改种而不耕种或改种,故意停耕待赔、荒芜土地的,矿山企业不予补偿。

(三)水稻补偿:1.补偿产量标准:二类水田单位面积产量按当地乡镇统计年报最近三年的年均产量确定,一类水田按二类水田产量每亩增加80千克计算,三类水田按二类水田产量每亩减少80千克计算。2.补偿价格标准:以当年国家粮食保护价为补偿价格。3.生产资料成本费计算:生产资料成本包括肥料、农药、种子、水费、人工(运输栏肥、施肥、耕田、育秧、插秧、中耕、治虫、收割、晒谷)、牛工等费项。成本费额按每亩总产值的50%计算。4.补偿费计算:对已耕种、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已投入,因采矿企业影响稻田失收的,按补偿产量和补偿价格总产值的100%补偿;对已耕种,生产资料成本已投入,因采矿企业影响稻田减产的,按实际减产量和补偿价格标准计算补偿费。水田等级类别确定按照娄政发〔2003〕29号文件附件九第二项规定确定。(四)因矿山企业影响造成旱土农作物欠收,由矿山企业按其类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按市场同类价格确定。大面积塌陷以面积计算产值、裂隙影响以蔸产值计算,未种植的荒地不予农作物补偿

四、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的区别?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之间存在以下的区别:

1. 定义:矿产资源是指地下或水下蕴藏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自然矿产,如石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等。而矿产资源补偿费则是指对开采矿产资源所产生的不可逆转的环境破坏、资源耗竭及其他相关损失的经济补偿费用。

2. 目的:矿产资源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和经济发展。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可以带来经济收益和社会福利。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目的是通过向政府或相关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弥补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耗竭和其他损失,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

3. 支付对象和用途: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权通常由政府授予给矿业企业或利用者,他们可以通过资源的开采获得经济收益。而矿产资源补偿费通常由开采企业支付给政府或相应管理机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公共福利等方面。

4. 政府管理:资源的管理往往由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往往也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地区和资源类型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

总之,矿产资源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自然矿产,而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弥补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而进行的经济补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进行管理,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五、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泻药~

可以登录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看是否有公示,也可以去该部门询问相关情况

六、关于拆迁时树木的补偿?

拆迁树木首先请林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对树木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

地上附着物为林(果、竹)木的,征用后砍伐的林(果、竹)木,归原所有者所有。其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用材林中的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二倍补偿,中龄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补偿,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百分之三十补偿;   

(二)竹林按产值的二倍补偿;   (

三)果树和其他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七倍补偿,但果树未产果的,按工本费的二倍补偿

七、383号文件补偿标准?

      383文件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

农用地补偿标准为 9 万元 / 亩、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 9 万元 / 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 7.2 万元 / 亩。

 二、地上物补偿

( 一 ) 农用地地上物采用包干方式补偿,包干价格为 5 万元 / 亩,补偿范围包括地上及地下附着物 ( 桥、管、涵等 ) 和青苗等地上物,不含坟墓、电力通讯线路及看护用房。

( 二 ) 院落以外的建设用地地上物采用包干方式补偿,包干价格为 5 万元 / 亩,补偿范围包括地上物及地下附属物 ( 树木、道路、管线、线杆、路灯、排水沟渠等 ) 。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八、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文件?

传统补偿模式,指未建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制度,但现有耕地保护补偿工作 或多或少地体现了生态保护内容。例如广东省,早在2012年就率先建立了全省范围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省级财政按照30元/亩(部分经济较发达小珠三角地区15元/亩)标准,每年从预算里拿出一部分资金引导市级、县级政府结合实际,配套投入补助资金。其中,佛山永久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800元/亩·年(含省级补贴资金15元/亩·年)。此外,广东省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任务为255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量的65.6%。从实践来看,大部分地区采取这种补偿模式,其中虽然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性补偿仍以耕地经济价值为主要出发点,未充分考虑耕地的生态价值,但在资金使用上明确规定需用于农田生态环境建设,间接地促进了耕地生态保护。

综合补偿模式,与传统补偿模式略有不同, 提出了“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概念,但实际操作中是将耕地生态与经济、社会功能融合, 不单独评估或者核算耕地的生态价值,统一纳入生态补偿的范畴。

九、有没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文件啊(长春南部双阳区的)?

长春市双阳区房屋拆迁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双阳区房屋拆迁管理,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双阳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双阳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当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计划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范围、被拆迁房屋的基本状况(用途、面积、权属)、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步骤、拆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拆迁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事项。

拆迁方案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概算金额、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地点、面积、数量以及对特殊困难户的补偿安置措施。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或者拆迁方案,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审查合格前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条 在拆迁项目批准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足额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包括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测算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

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对资金不足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五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视为自行废止。?

第六条 拆迁人与拆迁单位变更、解除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自变更、解除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拆迁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对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拆迁工作人员发放拆迁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在具有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协商共同选定1家拆迁估价机构。拆迁人和半数以上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了同一拆迁估价机构的,应当视为协商共同选定。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由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推选5名抽签候选人,由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在候选人中投票确定1名抽签人。抽签人应当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抽签确定拆迁估价机构。

第九条 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将每户的初步估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有异议的,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对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计算过程和结果的产生做出解释;对需要复查的,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公示期满后,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将整体估价报告和每户估价报告提供给拆迁当事人,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拆迁人应当报送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

第十二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受理裁决申请和做出裁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裁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者裁决书等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煤气、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以及转学、转托手续,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拆迁涉及的中、小学生,需要原地就学的,可以在原学校就读;需要异地就学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学校就读;需要临时就学的,可以在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由学生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所在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或者以非本学区学生为由拒绝学生入学和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对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拆除。?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货币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的工程形象进度回拨。?

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照货币补偿金额回拨。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工程基础完工回拨20%,主体施工每完成1/3工程量回拨10%,工程封闭回拨20%,工程竣工回拨20%。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毕后,剩余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全部利息返还给拆迁人。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由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中申请拨付。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或者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第十八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的特殊困难户需要房屋安置的,应当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证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的生活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对有异议的,民政部门应当重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十九条 对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的,暂停办理前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次性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10%补助;

(二)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8%补助;

(三)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6%补助。

对能够提供完税证明(含减税、免税),经营期限在1年以下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1%增加补助;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3%增加补助;经营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增加补助。

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的,不发放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条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在搬迁时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产权调换自行安排住处的,在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助费(含采暖补助费)根据过渡期限,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一)18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6元;

(二)19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7元;

(三)25个月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8元。

过渡期限是指从被拆迁房屋交付验收之日起至拆迁人提供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安置房屋的期间。

第二十二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标准(含采暖补助费)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搬迁时一次性发放3个月。?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每6个月发放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每6个月的第一个月发放)。

第二十三条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3个月的增发50%,逾期4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第二十四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非住宅房屋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所经营种类和所处土地类别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停产停业补助费,具体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实行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搬迁时一次性发放3个月。?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每3个月发放一次(每3个月的第1个月发放)。

第二十五条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时,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补助费按照实际过渡期限一次结清,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发放,超过半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6日公布的《长春市双阳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十、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什么科目2017?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1,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2,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则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3,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这里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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